面对欧洲难民潮,有中国网友认为,中国应该接收一些难民,为他们提供帮助;也有网友表示反对,认为这将导致未来中国和现在欧洲一样“难民围城”。其实,中国大规模接受难民的历史早已有之,直至今天中国依然在接收来自各国的难民。
谁算“难民”?
国际法上对于“难民”地位的认定,主要依据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中国已经于1982年签署了这两个文件。
据国际难民法权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梁淑英在其一篇名为《非法入境难民的处理原则》中的解释,根据现行国际法,认定一个人是“难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栖身于本国或经常居住国之外,不能或不愿受本国保护和不能或不愿返回经常居住国,并且由于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持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有正当理由畏惧迫害。
虽然,上述两项国际公约并没有规定因为战乱而逃离家园的人需被承认为“难民”。不过,国际社会目前通行的做法,已经将在战乱情况下逃离本国的民众认定为“难民”。
中国一直在接收难民
在2003年伊拉克战争之后,中国不但向约旦的难民营提供援助,也作为中转国接受了一些伊拉克移民。
欧洲难民潮问题引起世界各国关注
2009年,缅甸北掸邦第一特区(俗称果敢特区)自治武装发生内战,近万名果敢难民涌入中国南伞等口岸,进入中国国境避难,中方确保了难民基本生活保障。事后中国在得到“确保难民安全”的承诺后进行了遣返说服工作,短时间内将大部分难民遣返回国。
中国难民接收工作还有很多是在国际社会的协调下,完成国际义务。据统计,经由联合国难民署批准生活在中国的难民有138人,此外还有410人已提交寻求庇护申请,其中大部分是非洲人,成为难民的主要原因是战争和冲突。
“难民”并不热衷中国
联合国难民署对于难民的永久解决方案,通常有三种——自愿遣返:一般是来源地局势好转,可申请由难民署帮助返乡;就地融合:即在申请难民身份的地方定居,成为该国公民;第三国安置:可申请去愿意接收难民、给他们国籍的国家。
由于战乱等原因,对于很多难民来说,回家的时间遥遥无期,而目前中国又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难民的身份,最好的出路就是被第三国接收。
近几年,难民们在中国享有的权利也有所增加。2012年底,难民署中国办事处得到消息,中国外交部与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共同签订了协议,难民儿童从此可在中国上公立学校。
中国并不是难民热衷的目的地,但最近几年申请难民资格的人数不断增加。难民署中国代表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只要直接来登记,就可以拿到寻求庇护者证明,然后确定甄别面试时间。现在因为来申请的人太多,流程增加了一项,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或上门提前预约,由工作人员安排登记日期。”
中国的难民问题也已开始浮现,如何解决难民的后续问题和应对未来可能存在的难民风险,中国应当尽快地以国际法为基础,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难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