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也提到与买入返售业务相关的内容。上海银监局明确要求辖内银行严格执行票据资金划转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交易对手风险、严格票据背书交付管理,还要落实银行内部控制的要求,加强对票据实物的管理。
分析人士认为,通知的出台与近期天津银行7.86亿元票据案密切相关。4月8日天津银行公告称,“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票据风险案件”,涉资7.86亿元人民币,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知情人士透露,这起案件和前述年初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票据案的模式类似,是天津银行买入时给了钱,返售时发现“票没了”,浙江一家票据中介参与其中。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天津银行票据案真正的直接涉事机构是天津银行同业市场部的上海分部,而上海分行为同业分部的业务提供了公章,由此被牵涉其中。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票据业务人员认为,严格采取同业业务专营化管理,可能会大大降低这类风险事件的发生。
其实早在2014年,银监会曾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140号文),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要实行专营部门制,即除了专营部门,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包括票据业务在内的同业业务。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银监会曾经对三家股份制银行进行现场检查。其中一家银行的内部人士表示,同业业务是检查的重点。
知情人士称,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如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上述股份制银行票据业务人员表示,如果严格执行上海银监局通知的规定,股份制银行的业务会受到一定影响,“毕竟大行的业绩指标不多,股份制对利润要求高”。
记者还获悉,部分以过桥业务见长的银行已经停止了该类票据业务。其中一家城商行的同业业务人士透露,他们行的票据业务都停了,还在等待银行调整业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