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策者从金融危机中吸取的一大教训是,冲击可能会在全球范围蔓延。自危机以后,监管机构通过了新的规定,令在美经营的外资银行受到更严格的管控。
按照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Dodd-Frank)金融改革法案的规定,在美资产总和超过500亿美元的外资银行必须遵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称:美联储)更严格的监控,包括接受以流动性为主的压力测试,以及可能需要预留更多资本缓冲等等。外资银行须在7月1日之前符合新规的要求。此外,监管机构还酝酿在未来几年实施更严格的杠杆比率。
费城联邦储备银行经济学家伯林(Mitchell Berlin)在2015年一份研究报告中写道,这些新规与危机前美国一贯秉持的“尽量放手”策略完全不同,那时,外资银行主要受母国规则的制约。
监管和税项因素是决定是否设置境外银行子公司的关键因素,因此,跨国银行会将业务迁往监管较宽松的国家。部分银行已经宣布,打算把一些业务迁出美国附属公司,避免达到资产门槛、从而接受最严苛新规的监管。
根据美联储,2015年外资银行的美国资产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至2.35万亿美元,自2010年以来首次出现同比下降。Berkeley Research Group的金融服务主管Walter Mix表示,一些银行决定离开美国,因为从监管角度看,成本太过高昂。
但中资银行却反其道而行之,2010年以来,它们在美国的资产总额每年都在快速增长。
2014年,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的美国资产越过了500亿美元的门槛,去年继续增长,这使该行面临着美国监管机构更严格的审查。
若外资银行在证券经纪-自营商、资本市场和资产管理等非分行业务中积累了超过500亿美元的资产,会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
不过,目前中国银行已经避开了这些业务,而是通过分行提供传统的银行服务,比如企业贷款、贸易融资和美元结算。
中国银行美国业务总经理徐辰表示:合规是我们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