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在国新办召开的“营改增”吹风会上称,中国目前的增值税率包括四档,分别为17%、13%、11%和6%,税率档次过多容易造成企业寻租空间,增值税率一定会减并。
“营增改对企业的规范核算要求也很高,如果会计核算规范,抵扣链条清晰,税负是会下降的,反之税负可能会增加。”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也在同一场合称。
在会后被问及金融企业反映营改增可能导致税负增加时,史耀斌明确表态,“我们已经做了制度设计,不会让金融企业税负多增加。”
他并提到,财政部和税务局在设计试点方案时就考虑到对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平移,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同时对四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上予以延续,如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彩票发行等继续实施免税。
华创证券一份研究报告称,营改增税制改革中明确规定了金融商品持有至到期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增加了机构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成本;同时认为营改增会增加银行同业成本。
**将启动增值税立法**
“现行增值税制度还存在税率档次多、抵扣项目不完整、大量临时过渡措施等问题,与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财政部提供的新闻稿称。
新闻稿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启动增值税立法,并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最终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确立比较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史耀斌提到,根据现行规定,75%的增值税归中央,25%归地方,营改增后势必会影响到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财政部正在研究营改增后的过渡办法,总体原则是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和稳定。
“肯定要做出调整,分配的框架是基本稳定,存量不变,只动增量。”他称。
国家税务总局亦在吹风会上透露,截至目前,税务系统已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的80%,工作进度快于时间进度。
中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今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人民币。
财政部新闻稿称,据统计,前期营改增试点中,超过97%的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下降或持平,累计减税已达3,133亿元;原增值税行业(主要为制造业)因可抵扣进项税增加,累计减税3,279亿元。
营改增以来,第三产业投资规模明显扩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2年的52.6%提高到2015年的56.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从2012年的45.5%逐步提高到2015年的50.5%,首次过半。
财政部并称,2015年在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试点纳税人户数同比增长近40%,远高于全国税务登记户数13%的增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