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到我们监管的机构需要与其委托人以公平和诚实的方式保持交流,根据我们的监管条例,我们也要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如果销售和营销功能外包给欧盟以外的第三方国家,而服务提供商不受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iFID制度的约束,则不能保证这一点。
CySEC在其最新通知中概述,CIF的员工不得向塞浦路斯监管经纪商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只有专门的合格人员而不是支持人员,才能够解决与投资决策相关的问题。
该通告明确指出违反塞浦路斯监管条例的经济商和雇员都应对其行为负责。公司也应该保持其雇员有一定的资格和竞争力。
测试员工的知识水平对于监管至关重要,根据MiFIDII的要求,所有的经济商和委托人之间的沟通记录应该保持几年,塞浦路斯CySEC在新的法规中强调了这一点。
塞浦路斯证监会还强调,经济商让其员工推销热销商品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应该予以解雇处理。雇员也应该提醒交易者警惕金融交易产品风险。交易成本,金融工具的特性,金融市场文化以及经济事件对金融产品的影响都应该被CIF的雇员所熟知。CySEC也强调了经纪业务的其他方面,包括反洗钱(AML)程序,市场滥用,过去和未来的表现和具体的市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