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信托-222号省会济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收益】100万-300万:7.0%-7.1%
(合同收益6.3%-6.5%)
融资方:ZO控股,主体评级AA+,ZO区财政局100%控股,当地第一大主体平台,资产总额为582.09亿元。城投方:MS国开,主体评级AA+;总资产181.74亿。
JN市: SD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 、JN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全年-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1亿元。
ZQ:JN市的副中心城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56名,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54.20亿元,经济实力全市排名第7。城投负债率仅14.36%。
往期更多项目: GZ·光宝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十二期) 产品名称 GZ·光宝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十二期) 产品类型 信托产品 产品状态 执行 发行机构 XX信托 投资门槛 100万元 发行地 兰州市 收益分配方式 到期分配 发行时间 2021-07-26至 发行规模 至11640万元 成立时间 2021-07-30 成立规模 11640万元 产品期限 14月 期限类型 单一期限 预计收益 8至% 收益类型 浮动型 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 资金托管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投资领域 房地产 投资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产品特点 其他相关信息 100-300:8%+超额收益的20%;300-1000:8%+超额收益的60%;1000及以上:8%+超额收益的80% 交易对手 交易结构 向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还款来源 投资标的的收益分配、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对****方预付的标的股权收购价款及其他收入
风控措施 (1)对****和保护性退出条款:对****方深圳市深全能实业有限公司与受托人就项目公司城市更新进度和相关指标设置对****,并设置保护性退出条款,如触发由对****方收购受托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 (2)股权质押:为****对****方的对****义务,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深圳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3.675%股权、对****方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4.41%股权、标的公司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40%股权、标的公司以其持有的佳泰新 100%股权、佳泰新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40%股权、科名安达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20%股权、科铭实业以其持有的科名安达 1%股权为上述或有收购义务提供质押****
其中佳泰新持有的项目公司 40%股权、科铭实业持有的科名安达1%股权质押后置办理; (3)抵押****:若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标的项目取得土地证的,须在土地证取得后的 30 日内抵押给受托人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 (4)********:姚建辉、科铭实业、科名安达、黄绍嘉夫妇为****对****方的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 (5) 强制拖售权:通过模拟清算退出时,若对****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受托人对外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深圳前海光信创新并购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转让科名安达股权时有强制拖售权; (6)监管措施:受托人向标的公司、佳泰新、项目公司、科名安达委派董事,受托人委派的董事就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资产管理人 XX信托前身为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0年
2014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XX集团股份公司成功受让原XX信托公司51%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4.18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0年末,公司管理信托资产余额10260.76亿元,;公司总资产180.81亿元,净资产146.6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6.30亿元,其中,信托业务收入47.90亿元,实现净利润26.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