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财网讯 - 中国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专业委员会周日表示,目前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类互换业务实际演变为杠杆融资买卖股票的行为,并且存在一定的违法违规隐患和潜在系统性风险。为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收益互换业务回归本原,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对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清理规范。 该协会网站周日刊登答记者问称,清理规范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停止新增此类业务;二是存量业务可按合同继续履行,但不得延期;三是对于客户的融资需求,可以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在场内规范进行;四是其他满足客户风险管理等合理需求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仍可正常、规范开展。
周四两位消息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日前通知,要求券商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业务向客户融出资金,供其进行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及新三板挂牌股票交易。
中国证监会在周五新闻发布会回应称,近几年部分证券公司利用收益互换业务向客户融资买卖证券,实际演变为一种配资行为。出于对市场整体风险的考虑,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业务向客户融出资金,供客户进行证券交易。
据证券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15年11月27日,30家证券公司融资类收益互换未了结规模约785亿元。从11月以来,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日均买入金额约18亿元,在同期日均万亿元的证券交易量中占比极低。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存量的785亿元股票仍可按原合同交易,无集中清理要求。
所谓权益类收益互换,是券商提供给投资者的柜台交易合约,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投资者与券商互为交易对手方。投资者以私募基金、公募基金、上市公司股东、保险公司等机构为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