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5月31日,交易所对临近交割月和进入交割月后的持仓有相关的规定,若您持有2206合约持仓,请您按照以下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等有关规定调整其持仓。
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5月26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应将燃料油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5月31日收盘前,客户(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应将各品种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相应整数倍(各品种整数倍基数为:铜、铝、锌、铅为5手;镍为6手;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不锈钢为12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纸浆为2手;橡胶、沥青不需要调整)。6月10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应将各品种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
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5月31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应将各品种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5月19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应将原油2206合约和低硫燃料油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5月31日收盘前,客户(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应将国际铜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20号胶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6月2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应将20号胶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6月10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应将国际铜2206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
请您关注账户中上述合约的持仓情况,并根据交易所规定调整其持仓,如果您没有将持仓调整至交易所规定要求的,我公司将按照交易所规定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敬请客户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通知!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