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依上海期货交易所及我司业务规则,客户如想持有以下合约进入交割月,须在7月28日下午收市前将AL2208、CU2208、ZN2208、PB22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AU22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AG2208、SN2208、SP22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2208、WR2208、HC22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NI22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 ;SS2208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否则我司有权在7月29日(含连续交易时段)对客户持仓不符的部分予以强平。如果该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对客户持仓不符部分执行强平。同时,上期所以上2208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8月10日,如果客户调整以上持仓倍数后进入了交割月,仍须在8月9日下午收市前将以上2208持仓予以平仓,否则我司有权在8月10日(含连续交易时段)对自然人客户的以上2208持仓进行强平。如果该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执行强平。
依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及我司业务规则,自然人客户须在7月28日下午收市前将大商所、郑商所的2208持仓调整为0手,否则我司有权在7月29日(含连续交易时段)对自然人客户持仓予以强平。如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对大商所及郑商所自然人2208持仓执行强平。
依上海期货交易所及我司业务规则,自然人客户须在7月25日下午收市前将FU2208合约的持仓调整为0手,否则我司有权在7月26日(含连续交易时段)对自然人客户FU2208合约的持仓予以强平。如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对自然人FU2208合约的持仓执行强平。
依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及我司业务规则,客户如想持有BC2208合约进入交割月,须在7月28日下午收市前将该合约的投机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否则我司有权在7月29日(含连续交易时段)对客户持仓不符的部分予以强平。如果该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对客户持仓不符的部分执行强平。同时,BC2208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8月10日,如果客户调整了以上持仓倍数后进入了交割月,仍须在8月9日下午收市前将该持仓予以平仓,否则我司有权在8月10日(含连续交易时段)对自然人客户的BC2208持仓进行强平。如果该合约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执行强平。
依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及我司业务规则,自然人客户须在8月2日下午收市前将NR2208合约的持仓调整为0手,否则我司有权在8月3日(含连续交易时段)对自然人客户NR2208合约的持仓予以强平。如行情波动极端或流动性不足,我司有权提前对自然人NR2208合约的持仓执行强平。
请客户依本通知要求将相关持仓调整到位。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