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确保各交易所2201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现就该期权合约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各交易所2201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日。
郑商所
棉花2201、白糖2201、PTA 2201、甲醇2201、菜粕2201、动力煤22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1年12月3日。
大商所
玉米2201、豆粕2201、铁矿石2201、聚丙烯2201、液化石油气2201、聚氯乙烯2201、聚乙烯2201、棕榈油22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1年12月7日。
能源中心
原油22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1年12月7日。
上期所
铜2201、橡胶2201、黄金2201、铝2201、锌22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即2021年12月27日。
二、期权买方申请行权应在合约到期日15:00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
三、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视为提出行权,由交易所自动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四、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到期日当天申报弃权。
五、为了确保行权和履约顺利进行,期权买方客户请于合约到期日15:00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申请,15:00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
特此公告。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