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财网外汇资讯】-欧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在周四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将于4月1日生效的欧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关于处理新恶化的银行债务的长期拖延的指导方针将生效,但贷款机构可能会在2021年之前得到全面实施的暂缓执行。
欧元区各银行目前正努力克服欧元区债务危机遗留下来的问题,拖累新增贷款,并削弱欧洲央行试图通过极低的借贷成本提供的刺激效应。目前,欧元区各银行已背负约7500亿欧元的不良贷款。
欧洲央行希望缓解外界对其最初提议的担忧,称这些指导方针是不具约束力的预期,只是作为个案,与银行就如何应对坏账进行个案对话。
欧洲央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此次对话的结果将首次在2021年的监管审查和评估过程中被纳入其中。”
“银行应该利用这段时间做好准备,同时审查他们的信贷承销政策和标准,以减少新的不良贷款(NPLs)的产生,尤其是在目前的良性经济状况下。”
根据指导方针,银行将有两年的时间为不良的无担保债务提供全面的供应,而在有担保贷款的情况下,期限将是7年。
新的指导方针原定于明年1月1日生效,但在遭到猛烈批评后,该银行推迟了修改提案的最后期限,尤其是来自意大利的批评。意大利的银行在欧洲积累了更多的坏账。
银行家和欧洲议员,特别是来自意大利的议员,担心迫使银行拨出更多的钱来对抗不良贷款,将会扼杀那些已经错过了欧元区其他地区经济扩张的经济体的贷款。
他们认为,欧洲央行最初的提议与欧盟的立法相悖,因为它为整个行业制定了全面的规则,超出了监管者的特权。
欧洲央行表示:“增编是非约束性的,将作为重要银行和欧洲央行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对话的基础。”
3月8日,欧洲央行出人意料地放弃了在必要时扩大每月债券购买规模的承诺,表明了其对欧元区经济重燃通胀能力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