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车?付个首付?做个投资?
不管做什么
除了外汇保证金投资
可以利用杠杆扩大资金比例
在交易中以小博大以外
其他任何形式的支出
30万就只能办30万的事
但是,这个铁律却被上海
一名90后的姑娘黄某打破了
她通过房地产买卖合同
以少量的定金“套牢”
上海几套价值千万的房产
恰逢上海房价暴涨时期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
她用30万撬动了近两千万的房产
堪称奇迹

梳理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
小赢觉得这黄某也算是“人才”了
这金融杠杆用的那叫一个“6”
但这种设局行骗的行为还是要谴责的
2016年的3月到年底
黄某在上海到处物色房产
共签下了起码4份以上的
房地产定金合同
房子的价格均为几百万不等
每一套房子她都支付了5-10万的定金
只是,签完合同,付完定金之后
她就开始玩“消失”
并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首付款
当房主不耐烦想要解除合同时
黄某就拿出合同
以房主违约为由索赔
仔细研究定金合同之后
才发现里边的“不平等条约”

合同中规定:
1.买家逾期超过600日不付款
卖家才可以解除合同
2.买家不付钱每天只需
付万分之零点三的违约金
3.卖家可以找别人接手来买这个房屋
4.600日内卖家如果把房子转卖给其他人
则要赔偿买家房价20%的违约金
仔细研读这几项条约
就可以发现其中的陷井
首先是买方有长达600日的逾期期限
这么长的期限会让卖方很是被动
极易陷入“收不到钱”或者
“承担高额违约金”的两难境地
其次是买方每日低至转让成交价
万分之零点三的逾期违约金
算下来月息也不过0.09%
违约成本极低
总结下来就是,卖方违约成本极高
但买方的违约成本却极低
在这样的情况下
据不完全统计
2016年黄某签下的价值分别为
620万、858万、485万、395万
的四套房产在长达600天的时间里
其“看涨期权”尽归黄某所有
而从2016年到2017年
上海大部分地区房价上涨超过50%
当初黄某签订合同的
这四套房产已经暴涨了1000多万
价值超过2000万
黄某相当于用30万的定金
锁定了1000多万的升值收益
而且,按照合同规定
这1000多万的差价都要归黄某所有
如果卖家们都选择“违约”
黄某也能获得数百万元的违约金
这看起来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此前,也有房东起诉到法院
但一审法院根据单份合同
最终判定双方当事人的
购房合同合法有效
驳回原房主的诉讼请求
判令原房主继续履行
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案件受理费用也由原房主承担
但随着受害人不断增多
受害房东抱团集体去法院上诉作证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
黄某在并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
短期内与多名房屋出售人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并约定付款期限为600天
明显与购房政策不符
由此可见,购房不是其真正目的
而是意图通过支付小额钱款
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由此,黄某才最终全部败诉
虽然该行为涉嫌欺诈
但受害人也因祸得福
因为2016年到2017年
上海房价涨幅惊人
他们的房子被这么一折腾和耽搁
反而身价暴增,实际利益反而获增
也因此有的卖家二审
和黄某达成和解协议
撤销双方的合同
有的甚至还返还了黄某的定金
虽然有设局欺诈的嫌疑
但黄某这波操作
不仅利用了法律合同
还有金融杠杆知识
比搞传销、电话诈骗什么的高明太多了
当然啦,小赢不是鼓励大家
钻法律的空子去行骗
金融杠杆是个好东西
但,不应该是这么用的
要想正确的、合法的
使用杠杆扩大资金比例
小赢还是推荐大家进行外汇投资吧
保证金交易可以以小博大
同时,与国际市场接轨
庄家操作几率小
我们都有一个致富的梦想
但所取所得应该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