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的精神,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自2021年12月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三、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1-2209合约我司保证金加收标准由交易所保证金+6%下调为交易所保证金+5%;棉花2201合约我司加收交易保证金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同时由于近期影响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期货价格波动较大,请各位客户调整持仓,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