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终身禁止UBS AG(UBS)前联席董事林忠耀(男)重投业界,原因是林被判刑事罪名成立,促使证监会认为他并非获发牌或注册以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
原讼法庭在2023年11月7日裁定林两项盗窃罪及两项处理已知或相信代表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罪罪名成立,判处其监禁七年。
法庭裁定,于2020年3月13日至10月27日期间,林在负责监督UBS一个项目以便向在过往交易中被多收费用的客户进行赔偿时,利用了接达UBS系统的权限,窜改项目下的正确收款人资料,及向其个人帐户或为其一己私利转帐至少46笔款项,涉及合共1,875,030.64美元。
法庭亦裁定,于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多个由林控制的银行帐户曾收到来自UBS及其他来源的现金存款,当中相当大部分的款项在短时间内被转走,而相关款项均与林从UBS窃取的款项有关连。
背景
林忠耀在2018年7月4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受聘于UBS以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有关人士。林现时没有名列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纪录册,亦非证监会持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