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在“在香港金融科技周 2022”发表演讲时透露,香港证监会计划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交易基金(以下简称“ETF”)的指引。香港交易所联席营运总监及市场联席主管姚嘉仁随即表示,香港交易所欢迎香港证监会准许以虚拟资产为基础的ETF在香港上市。
梁凤仪在演讲中透露,香港证监会一直积极研究设立一个制度,借此向那些可供投资于主流虚拟资产并设有妥善投资者防护措施的 ETF 给予认可。她说:“我们现时认为,最初对于虚拟资产期货 ETF 的某些疑虑,至今已变得可控,只要设立妥善的保障措施,便能迎刃而解。除了适用于 ETF 的现行规定外,虚拟资产期货 ETF 亦将须在其管理公司、投资策略、披露及投资者教育方面符合额外规定。在初步阶段,我们预期相关资产将限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买卖的比特币(Bitcoin)期货和以太币(Ether)期货。”
随后,香港证监会网站发布了《有关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的通函》(以下简称《通函》),详细介绍了认可虚拟资产期货 ETF 在香港公开发售的相关情况。
《通函》表示,香港证监会将考虑允许以虚拟资产为基础的ETF,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主要通过期货合约的方式在香港公开发售。
根据《通函》,香港证监会对认可虚拟资产期货ETF的要求是:符合证监会《单位信托基金及互惠基金、投资相连寿险计划及非上市结构性投资产品手册》(证监会手册)中“总体原则”部分(“总体原则”部分)及《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的适用规定,以及《通函》所载的其他规定。
虚拟资产期货ETF的管理公司,则须具备良好的监管合规记录;且在管理ETF方面拥有至少三年的过往业绩。管理公司所属集团公司管理相同或类似类型产品的相关经验将被考虑在内。
此外,《通函》还对认可虚拟资产期货 ETF相关的合资格期货、投资策略、信息披露、发行、投资者交易等进行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