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坚持向改革要红利,以落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约定采购量为突破口,着力化解群众“看病贵”等焦点问题,全面推动集采药品落地,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强化政策宣传。市、县区医保部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大医务人员对国家、省上药品集采政策的培训,通过电子屏、公示栏、宣传展板、公共微信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药品规格、降价幅度等宣传,让更多参保患者了解并知晓药品集采政策。
强化便民服务。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开设便民门诊,对病情稳定,无需调整治疗方案的,通过便民门诊就能直接快速开单缴费取药,有效减少挂号环节和排队等候时间,患者购买质优价宜的国家集采药品省心省力又省事。
强化通报考核。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约定采购量执行进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约定采购量进度完成率、药款结算回款率及非中选药品采购量超标情况持续进行排名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和县区医保部门年终工作评价。
强化协议管理。药品集采工作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对履约滞后、采购进度缓慢、订单结算不及时、非中选药品采购量超标的医疗机构一对一进行提醒督促,责令限时整改;对采购集采药品不积极、约定集采药品采购进度不达标的通报批评;对非中选药品采购占比超过集采药品50%的,约谈单位负责人。
目前,我市已累计推动11批次共305个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和联盟集采药品落地定点医疗机构,采购金额达8900多万元,相对节约费用9600多万元,品种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更多患者享受到集采带来的政策红利。 (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