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6%浙江政信+稀缺交易对手+信用强!
【央企信托-722号浙江政信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基本要素】
5亿元,24个月,每年12月10日;
业绩比较基准:
100万,5.8%/年;300万,6.0%/年
【发行人及人】:
1、发行人:国有控股,总资产规模437多亿元,AA发债主体;
2、人:国有独资,总资产规模650多亿元,AA+发债主体;
【项目亮点】:
1,交易对手强:资产规模大,区域地位强;
2,区域好:区域经济实力强,无负面;
3,企业融资少,管控好,还款意愿强。
【注意事项】
严禁属地宣传。
往期更多项目:产品名称山东信托-融易10-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发行机构447447">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类型信托产品投资领域金融本期期限13个月本期规模(万)6000万预期年化收益率50-100万 6.8% 100万及以上 7%;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12.1日)
资金用途信托资金用于向信息辅助服务机构推荐并由我公司最终审核通过的合格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借款资金仅限用于具备具体消费用途的消费信贷,其中单人申请的贷款余额不超过 20,000 元,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贷款期限到期日不得晚于本信托计划预计到期日。
还款来源风控措施1、监控阈值:
①循环率=在贷本金余额(月度均值) /信托规模,其中在贷本金余额(月度均值)为当个自然月每日在贷本金余额的算数平均值;该数据自信托成立后第二个自然月起进行统计直至循环期结束,统计期间该数据应高于90%;
②坏账率=截至该等坏账率计算日前一日当日逾期90天(不含以上贷款的所有剩余末偿本金/信托计划份额,该数值应低于10%;
2、设置风险事件,包括以下几种:
①信托存续期间的分配日未能完成足额分配,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分配日最后一天完成足额分配;
②受托人认为发生对信息辅助服务机构、受托人或者信托财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③信托文件全部或部分被终止,成为或将成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根据其条款主张权利,并由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④上述监控阈值未得到实现。
3、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受托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将信托财产变现至受托人认为合理的程度并宣布信托提前终止,同时将信托财产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向受益人分配;
②将信托财产继续运用于其他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基金、银行存款等;
③解聘现信息辅助服务机构;
④聘任新信息辅助服务机构,继续发放信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