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王宝强和马蓉离婚案,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上发布《离婚声明》,引起全国大量网友的围观,大家议论纷纷。8月15日上午9点左右,王宝强和代理律师一起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立案庭立案,递交了自己和马蓉离婚的民事起诉状,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房子车子以及其他物品太多,无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多少,最后只好预估了一下,大概有1个亿的共同财产。
在经济陷入混乱的年代经历了第一次考验。伴随着一战而来的对金本位制大范围的放弃或松动,这一法案生效的环境与制定者们原有的期望迥然不同。为了使联邦储备体系适应战时要求,法律的制定推动了货币和银行结构的进一步变化。
当时,高能货币包括黄金、国民银行券、白银辅币(subsidiary silver)和低值硬币,以及之前货币时期遗留下来的形式各异的货币——绿钞、银币、银元券和1890年国库券。从此,联邦储备券成为交易(hand-to-hand)通货或银行的库存现金;同时在联邦储备银行账户上的银行存款可用于满足法定准备金要求,并且从商业银行体系的整体角度看,该存款与作为满足存款人现金要求的联邦储备券或其他通货是等价的。因此我们把联邦储备券和联储存款都视为高能货币,并把它们定义为联邦储备货币。
正如南北战争这样的紧急事件迅速确立了一种新形式的高能货币——绿钞在总量中的主导地位一样,一战促进了联储货币的快速增长。到1920年,69%的高能货币都是由联邦储备券和存款组成的。
这就需要:
(1)由某个或某些机构来监管、控制联储货币的发行和退出流通,并且负责其中的技术细节;
(2)确定联储货币发行和退出的方法;
(3)确定某种标准(取代利润)来决定联储货币发行或退出的数量。
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储备银行的建立,是为了两者共同行使联储货币发行和退出以及负责技术细节方面的职能。
这一不合理要求无疑反映出:一方面,货币当局对与“商业”活动对立的“投机”活动的不认可;另一方面,在货币量的一部分相对于其他部分具有“弹性”和货币总体具有“弹性”问题上的混淆——这种对投机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讨论联储体系最具特色的银行系统的机构重组:成员银行和联储体系的关系;以及联储体系要求成员银行将其准备金以联储银行存款的形式保存——一开始是准备金的一部分,之后是全部准备金,再后来又改为准备金的一部分。
最初双重标准的制定以及对联邦储备券和存款不同的黄金储备要求,不恰当地把存款从联邦储备券中割裂出来,这在货币史上具有重大影响。如上所述,对银行来说,联邦储备券和存款可以互相转换,因此它们在本质上是等价的,两者都是联储体系的负债且都具有高能货币的作用。然而,直到1945年的修正案,两者在发行上的准备金要求才最终统一。
银行重组极大地降低了区分国民银行和非国民银行的重要性。成员和非成员银行的区分取而代之变得更为重要。当然,按照官方的一贯做法,这一新的划分并没有取代之前的划分,只是添加了新的分类。技术上每个成员银行都受到两个名义上相互独立机构的监管:所有银行都受联储监管,国民银行同时受货币监理署监管,州立银行同时受州立银行机构监管。1933年9月起,又增加了第三个监管机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齐8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