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然而黄有龙本人却并不认罚...

黄有龙控股的港股上市公司顺龙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以及公司执行董事赵政,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受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影响,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下跌63.88% ,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价坐上“过山车” 股民要求赔偿
浙江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厉健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近百位股民,向其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这些股民的亏损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目前,已有一些股民,正在办理委托手续。另外已经有多家律师事务所表示愿意为受损股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追讨损失。
律师厉健表示,第一被告肯定是祥源文化。因为它是上市公司,龙薇传媒和赵薇夫妇等人的相关信息,都是通过祥源文化发布出来的。此外,由于龙薇传媒、赵薇夫妇等人也是被证监会处罚、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的,所以也会被列为共同的被告,要求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律师还表示,万家文化虽然已更名为祥源文化,但上市公司的更名不影响股民的起诉索赔。
专家提醒:名人效应要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龙”也好,“薇”也好,这两个字本身,确实是带有符号性。而中国的投资者,对于这样的名人效应非常关注。所以,在这种名人效应下的信息披露,在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应该更加严格,以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