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投票一致通过了2011年以来的第三个提案,提案规定将限制公司在能源和贵金属等20多种核心大宗商品期货合约上的头寸规模,目的是限制单个交易员的影响力。
具体而言,按照最新提案,在单个给定月份上公司持有某种大宗商品的头寸不得超过“可交割供应”预估量的25%。不过,在某些情形下,由于可能会上调大宗商品的预估供应量,从而实际上会提高头寸限制。交易员如果要管理业务风险,周一的版本也比以往版本提供了更大的回旋余地。
抑制石油和黄金等大宗商品投机活动的新规因备受争议而一直遭到推迟,美国监管机构始终未能得出最终的版本,不过现在提出了一个缩减版提案,还把拍板新规最终架构的“皮球”踢给了特朗普政府,因此前特朗普承诺上台后将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废除《多德-弗兰克法案》。
那么,CFTC的新规与《多德-弗兰克法案》有什么关系呢?《多德-弗兰克法案》是于2010年针对08年美国金融危机制定的法案,主要为扩大监管机构的权力,防范金融风险。这一法案曾被称为奥巴马政府一项载入史册的重大政治胜利。而CFTC对头寸限制的规定源于《多德-弗兰克法案》,该项法案给予CFTC等机构严格限制交易范围或头寸的权力。
实际上,早在2011年CFTC前主席根斯勒(Gary Gensler)就已经提出了限制大宗商品投机行为的规定,但在2012年遭到最高联邦法院的否决,2013年经过多次修订仍未通过,直到马萨德(Timothy Massad)接任CFTC主席也未能诞生监管规定的最终框架。
CFTC这一次加快提出了一个缩减版提案并把最终决定权交给特朗普其实是一个预兆:奥巴马在任期间针对华尔街的那些未完成法案也有可能在近期加快进程,并把决定权也交给特朗普政府。在金融监管这一方面,很多华尔街投行和交易员都跟特朗普的思想契合。多德-弗兰克监管法案一直都受到共和党人和华尔街的抵制,他们认为放松金融监管存在发生风暴的风险,但监管过分严厉并不利于大银行的发展。
周一提出的这个版本相比2013年的修订版确实宽松许多。就能源企业而言,缩减版新规给予这些企业更大的空间,扩大了能源企业利用期货和掉期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豁免权范围。CFTC新规决定权交给特朗普意味着,未来大宗商品行业可能面临的是更宽松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