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5月27日 - 在中国央行宣布放开银行间债市交易流通审批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跟进具体业务规则,除上市流通环节外,明确发行人可以以自己发行债券为标的开展回购业务,其中买断式回购被排除在外,质押式回购被放行。
周二稍晚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流通规则》要求,“发行人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开展质押式逆回购交易时,应公平对待相同条件的券种,不得附加额外优惠或条件。”
银行间市场上资金主要供给方,除传统的大型商业银行外,以国开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银行地位也十分重要。
对此,北京一银行交易员认为,包括国开行等发行人可以以自己发行债券开展回购业务,无疑是债券市场发展的一个进步。不过具体影响方面,可能一时还不会太大。
“对银行来说,利率债是主要持有品种。放开是好事,但比如对我们来说,只用国债做质押就足够了。”该交易员称。
他同时指出,当然,对于券商等持有利率债较少的机构来说,可以使用国开债等进行质押式回购利好会更大一些。只是这部分机构无论是回购交易量,还是利率债持有总量绝对值占市场比例均很小,因此对业务的整体影响相对有限。
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业务规则并称,发行人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开展质押式逆回购交易时,单日逆回购规模不得超过发行人近30个交易日日均回购规模的5%;
发行人所发债券的余额占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余额10%(含)以上的,发行人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开展质押式逆回购的单日交易规模,不得超过发行人近30个交易日日均回购规模的2%。
中债登最新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国开行、进出口行和农发行三大金融债供给主体的债券存量余额分别为63,553.72亿元、17,390亿元和22,085.50亿元,占总托管量的比例依次是21.77%、5.96%和7.56%。
银行间市场本币产品包括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同业拆借和利率互换等。与资金业务有关的品种中,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的主要区别在于交易过程中,债券所有权是否会发生变化。
具体来说,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解除出质债券上质权的融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公告,取消银行间债市债券交易流通审批。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在完成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后即可上市。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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